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 第3号
农业农村部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已经农业农村部2020年4月2日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韩长赋
2020年4月21日
文件中明确该新规定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完全实施、施行。从文件详细内容来看,新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大幅**了兽药生产人员、设备、设施、工艺和质量管理等要求,这大幅**了兽药生产行业的准入门槛。
新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设定了三年的过渡期,在截止期限之前过不了新版《兽药GMP》的兽药生产企业,将被强制性关门歇业和自动退出这个行业。 如果说老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版)》,对行业的准入要求只是规范了“**生产标准”、**了国内兽药生产行业企业数量和让大家都活命的话,那么这个新颁布和将于6月1日施行的新规定,则显著增加和大幅**了兽药生产行业的企业准入门槛。将以此为标志,开启淘汰产能低下、无技术优势和研发实力的兽药企业,从而促进兽药行业的资源向优势兽药生产企业集中,以此从政策和国家调控角度、促进优势兽药企业向“规模”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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