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今年3月份区农牧厅组成联合工作组对5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6月25日至7月9日,由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质监处、畜牧处和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 兽药监察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深入拉萨、日喀则、山南三个地(市)对全区5家饲料生产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药经营店、养殖场、宠物诊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
工作组对照《整改通知单》对饲料生产企业存在问题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相关规章制度、各项记录、原料供应商资质,以及产品质检室运转等情况。通过检查验收,各饲料生产企业能够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认真整改,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工作组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整改的意见,若逾期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实施处罚。
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求属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申报单》、《屠宰检疫日记录表》等档案,养殖场要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并要求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店、养殖场、宠物诊疗机构认真学习和使用动物卫生信息化监管系统平台,确保8月份该系统在全区成功试运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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