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以下简称<公告>)。
此<公告>的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和动物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为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提供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坚强有力的依据。
为确保<公告>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公告>经我部兽医局和政策法规司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兽药管理条例>有关兽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结合当前我国兽药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状况,重点分析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并邀请从事立法、兽药管理、兽药执法的专家和业务骨干周密论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公告>具体内容。
在<公告>发布实施前,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了兽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了兽药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情形和处罚幅度。<公告>所规定的上限处罚通俗地讲就是“顶格处罚”,即自由裁量权处罚幅度中**的处罚标准。例如:<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规定了对违法行为“并处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公告>规定按第五十六条处罚的情形,应执行5倍的上限罚款。按照上限处罚,将有力促进各地严格执行处罚尺度,严肃兽药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公告>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关键在行动,重点在落实。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公告>的贯彻落实:
①做好宣传工作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告>精神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和从业人员熟知<公告>的主要内容,增强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减少兽药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②制定配套措施
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兽药监管工作实际,围绕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公告>**实施。
③严格执法
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公告>的规定落到实处。
④加强督查指导
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公告>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公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推动<公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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