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兽药GSP认证工作指导小组,分两组深入市区和15个乡镇街道的各个经营兽药企业进行GSP认证工作的前期指导,并发放兽药GSP现场指导结果告知书,要求被指导企业根据本次现场检查指导中存在的未能达标项内容积极组织整改,以确保在2011年6月31日前按时提交<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并能顺利通过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对至2012年2月28日止还未能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取缔。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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