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周刊>记者 庞丹丹 实习生 柯夺 柯友丹
陈洲茅箭区马家河屠宰场背后,有个小型养猪场。猪场煮潲水的大锅支在马路一侧,7月17日下午,骄阳似火,潲水已发馊,散发的恶臭令人作呕。
沿河道往上走,还有三四家养猪场,一排排猪舍临河而建,都是用潲水喂养,臭气弥漫,很远就能闻到。
“潲水猪”带来的健康之忧
其中一家猪场的饲养员倪战国正在煮潲水,裸着上身,裤子污秽不堪。猪舍旁边,一辆蓝色的小三轮,装满6大桶从餐馆回收的潲水。倪饲养生猪200余头,用于喂猪的潲水主要来自城区农耕年华等酒店,每月花费在潲水上的费用是数千元。
潲水被倒进一个方形池子里,卫生纸、一次性饭盒、吸管、塑料袋等各色垃圾与残菜剩饭混杂一起,使得潲水池更像一个垃圾池。池子旁边,一头白猪脏成了“花猪”,卖力地吃着猪盆里的潲水。
张湾区畜牧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据他长期在生猪养殖一线观察的情况看,十堰城区年产潲水猪应该在6万头左右。
潲水猪是指用从宾馆、饭店、学校、工厂等收集来的残菜剩饭(即“潲水”)饲养的猪。
西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饲料营养专家董国忠博士指出,“潲水猪”长期食用变质、变味、腐烂食物,容易慢性中毒。
潲水中含有很多病菌,且微生物超标,猪吃后可能引发疾病,这样的病猪肉被人食用后也会导致人体的疾病。同时,潲水中成分复杂,潲水发霉变质后,就会产生细菌毒素等有毒有害成分,这些毒素被猪食用后,会残留在猪肉内,人食猪肉后会危害人体健康。尽管一些养猪户在喂养之前将潲水煮沸,但这只能杀病菌,对细菌毒素等有毒有害成分却没有用。
潲水中混杂了大量洗涤剂,其中的磷、铅、汞等有害成分被猪食用后,沉积猪体,就会造成猪肉重金属超标,人吃了这样的猪肉后,危害健康。另外,腐烂变质的蔬菜,会产生亚硝酸盐,猪食用后可能导致亚硝酸盐中毒。
“在北京、上海、武汉、青岛等地,潲水养猪是不允许的。十堰市对于潲水养猪,没有禁止,源于没有法律依据。”十堰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研究员熊金洲说。
<畜牧法>第43条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熊金洲说,法律实际默许了高温处理过的泔水,是允许喂猪的。目前,畜牧部门对养殖户的行业指导为:潲水须高温处理;潲水不要放置时间过长;严禁死猪进入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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