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手术器械、皮肤和创面消毒。
以苯扎溴铵计。创面消毒:配成0.01%溶液,皮肤、手术器械消毒:配成0.1%溶液。
【不良反应】可引起人的药物过敏。
【注意事项】
1.禁与肥皂及其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盐类消毒剂、碘化物和过氧化物等合用,术者用肥皂洗手后,务必用水冲净后再用本品。
2.不宜用于眼科器械和合成橡胶制品的消毒。
3.配制器械消毒液时,需加0.5%亚硝酸钠,其水溶液不得贮存于聚乙烯制作的容器内,以避免与增塑剂起反应而使药液失效。
【休 药 期】无需制定。
【规 格】5%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有 效 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