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参、鱼、虾蟹、贝类的爱德氏菌、桡杆菌、链球菌、诺卡氏菌、假单细胞菌、弧菌等有较强的抑制制作用。
鱼类:烂腮病、白皮病、竖鳞病、肠炎、虾红眼病等。
鱼类:每日20mg/kg体重,分两次投喂,连用3-5天或适量药浴。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1、本品不能与四环素类、磺胺类合并用药。
2、药品开封后宜在短时间使用完毕,以免影响疗效,若稀释后有少量沉淀物,均属正常现象,不影响质量,可放心使用。
3、包装用后集中销毁。
【不良反应】按规定使用未见不良反应。
【停 药 期】500度日
【规 格】按无水物计算≥99.5%
【包 装】100g/袋×10袋/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