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猪附红细胞体病、钩端螺旋体病、弓形虫病、双芽焦虫病、巴贝斯虫病、泰勒虫病等家畜血孢子虫病及血吸虫病及其并发症(体温升高、腹式呼吸、体表有出血点或紫斑、粪发干、尿黄或暗红色,眼圈、乳头、肛门发紫)。
2、猪附红细胞体病与圆环病毒等病毒性疾病混合感染。
3、牛羊焦虫病。
混饲:每吨饲料添加本品300-400g,连用5-7天。
混饮:每吨水添加本品150-200g,连用5-7天。
【停 药 期】7天
【规 格】每100g含蒿甲醚10g、双脒苯脲5g、其它适量。
【包 装】100g/袋×10袋/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