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青农医〔2011〕131号<青 海 省 农 牧 厅关于认真开展假劣兽药查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0年4月25日至4月28日,湟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抽调检查人员,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带队,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湟源县兽药监督检查和假劣兽药查处工作。
此次检查和查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查经营环节。对辖区内所有经营使用兽药的兽医诊所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重点清查农业部通报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兽药产品和农业部对我省抽检<兽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表>、<假冒合法企业假劣兽药表>所列生产企业生产的兽药产品;二是规范使用环节。对兽医诊所的处方用药情况进行检查,不得经营、使用假冒兽药、违禁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兽药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经营兽药的从业人员讲解假、劣及禁用兽药的识别常识;购入兽药时应注意的事项等,使其**自身素质,合法经营兽药。
四天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兽药执法人员20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17家;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10余份;查获过期失效药品25种,货值达320余元,全部进行了销毁处理,检查过程中没发现假劣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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